为深入推进光明区商事调解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商事调解组织标准化建设水平,6月10日,深圳市司法局、光明区司法局联合召开了光明区商事调解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推进会暨标准化基础培训会。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光明区司法局、标准化试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等30余人参加会议。
阶段性成果显著 标准体系初具规模
会上,光明区司法局通报了标准化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试点启动以来,在市司法局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现已取得三方面阶段性成果:
1.机制建设完善:成立标准化试点领导小组,建立商事调解服务标准体系,制定印发《广东深圳光明区商事调解服务标准化试点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构建“统筹协调—分工落实—督导考核”全链条工作机制;
2.标准制定领先:编制发布全国首个《商事调解工作规范》团体标准,并于2025年4月立项为深圳市地方标准;出台内部标准《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标准化工作指南》,夯实制度基础;
3.体系构建加速:《商事调解员岗位规范》等11项团体标准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系列标准的出台将构建起涵盖商事调解组织、调解员、工作流程及配套管理等内容的完整标准体系。
强化标准实施 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
会议指出,开展商事调解服务标准化试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统一的工作流程、服务规范和评价体系,将有效提升调解服务的规范化水平与公信力,增强市场主体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信心,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要求,标准化试点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将该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对照任务清单,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积极总结经验做法与优秀案例,为全省乃至全国商事调解服务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强化标准实施 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
会议邀请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标准化高级工程师系统讲解标准化基础知识、标准体系构建方法、标准制修订程序及标准编写要点等内容,并结合试点任务要求对标准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注意事项进行技术指导,为后续工作提供专业支撑。
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光明区商事调解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进入全面推进阶段。下一步,光明区司法局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全面推进标准实施与应用,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为商事调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更多、更强的光明智慧。
本文转载自:法治光明